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和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本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于12月14日组织召开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市区两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人,各区、各镇街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共1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首先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振华发言,他指出,各区各部门要从政治站位的角度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法和实施办法,尽职履责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也希望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会上,生态环境部南京所、广东省环科院专家分别解读了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相关条款及常见问题。
信息化系统专家皮春红讲解了广东省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的设计思路和使用说明。
佛山市土壤固废中心工程师洪流详细介绍了佛山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过程管理及安全利用率主要指标的考核办法。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会后作总结发言,对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堵塞监管漏洞,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二是要提前做好2021年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域相关迎检工作,厘清责任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尽职履责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再次呼吁各区各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共同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此次培训会的成功举办,对佛山市相关部门全面掌握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部门联动,以及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防治业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