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广州市河长办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长履职情况。指出荔湾区桥中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曹从文,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夏茅村村长刘逸添,荔湾区桥中街道坦尾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坦尾经济联社社长陈耀雄分别存在所管辖河道水质持续黑臭,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较弱,呈报问题少而市级巡视发现问题多,应付式打卡式巡河,没有汇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4个查清”工作等。因此,广州市河长办对某些基层河长履职稍差的区、镇、村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相关区对河道治理工作中履职失当的相关领导追究其责任。
据了解,广州市河长办每个月公布一期河长管理情况汇报,对全市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以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根据《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指示精神,从2018年12月28日开始,全市各级河长对河涌巡查分为黑臭河涌和一般河涌,巡查次数调整如下:
一般河湖:市级河长每季度巡视不少于一次;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镇街级河长每旬巡查不少于一次;村居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
黑臭河湖: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区级河长每月巡视不少于一次,每次巡检完成不低于责任河湖黑臭水体总条数的15%,每半年完成一轮责任河湖黑臭水体全覆盖巡视;镇街级河长每周巡逻不少于一次,每次完成不低于责任河湖黑臭水体总条数的30%,每月完成一轮责任河湖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村居级河长每个工作日一巡,每周完成责任河湖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另河长巡河同时须按文件要求开展“四个查清”工作。
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本期巡河情况,2019年2月4日至3月3日期间,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在巡河以及巡查全覆盖的情况比一般河涌的要好。其中,黑臭河涌的村(居)级河长完成的要比镇(街)级河长好。本期问题上报情况,黑臭河涌的镇(街)、村(居)级河长对问题上报情况较好,但一般河涌的问题上报情况较差。河长巡河不达标且0上报问题情况,黑臭河涌的河长在巡河不达标且0上报问题的情况比一般河涌的表现较好。市河长办建议,各区继续加大对各级河长的履职培训力度,尤其是对新巡河意见的宣贯,区级河长办要加大工作力度,指导黑臭河涌的镇(街)级河长积极履职。
此外,本期还重点公布了3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情况,分别是荔湾区桥中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曹从文,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夏茅村村主任刘逸添,荔湾区桥中街道坦尾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坦尾经济联社社长陈耀雄这3位河长,分别存在所管辖河道水质持续黑臭,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较差,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问题多,应付式打卡式巡河,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四个查清”工作。
荔湾区桥中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曹从文:主要存在所管辖河道水质持续黑臭,问题较多并且没有上报,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较差,存在形式巡河,履职不到位情况。
曹从文负责管理河段有5段:沙坦涌桥中街道段、桥中坦尾涌桥中街道段、珠江西航道桥中街道段、西郊涌桥中街道段、河沙涌桥中街道段。沙坦涌、桥中坦尾涌、西郊涌、河沙涌都属于黑臭河涌。
1、河涌水质情况。曹从文管理的西郊涌、坦尾涌、沙坦涌、河沙涌都属于黑臭河湖,其中坦尾涌在2019年2月时处于重度黑臭状态,较1月有恶化的趋势。自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的14个月有7个月处于重度黑臭,7个月处于轻度黑臭,水质情况一直没有改善,反映其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完成入河湖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工作。
2、巡河情况。在2019年1月21日-3月3日期间(共6周),共巡河37次,巡河达标周期数为6周,巡河满足要求。
3、问题上报情况。曹从文在2019年1月21日-3月3日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问题,而市级巡查在这段时间内在其所辖河段发现了多个问题,其中沙坦涌发现问题3个,西郊涌1个,珠江西航道发现问题4个,河沙涌发现问题3个。反映其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履行好镇街级河长职责。
4、下级河长履职情况。曹从文共有8名下级村居级河长,其中陈维燕、吴子健、陈耀雄、余静娜4名河长在2019年1月21日-3月3日期间里都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反映出曹从文作为镇街级河长,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好监督村居级河长履行职责的要求。
5、四个查清”完成情况。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河长办〔2018〕562号)文件要求,河长巡查要落实“四个查清”(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该河长在1.21-3.3的时间里没有开展过“四个查清”工作,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夏茅村村主任刘逸添:主要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没有上报河道问题,“四个查清”工作不到位,市级巡查发现问题多,管辖河涌水质黑臭。
刘逸添负责河段有5段:夏茅海口涌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段、夏茅涌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段、均禾涌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段、嘉禾涌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段、廖家社涌夏茅富民社区居委会段。
1、河涌水质情况。刘逸添管理的夏茅涌、均禾涌、嘉禾涌都属于黑臭河湖,其中夏茅涌在2019年2月时仍处于重度黑臭状态。
2、巡河情况。在1.21-3.3期间(共6周),共巡河161次,巡河达标周期数为6周,巡河满足要求。
3、问题上报情况。刘逸添在1.21-3.3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而市级巡查在其所辖的各河段内共计发现了6个问题,其中包括污水排放、违建等问题,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况,没有按照《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巡查工作,将河道问题进行上报。
4、“四个查清”完成情况。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河长办〔2018〕562号)文件要求,河长巡查要落实“四个查清”(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该河长在1.21-3.3的时间里仅完成了一次“四个查清”工作,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荔湾区桥中街道坦尾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坦尾经济联社社长陈耀雄:主要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没有上报河道问题,没有开展“四个查清”工作,市级巡查在其所管辖河段发现问题,管辖河涌水质黑臭。
陈耀雄负责河段有3段:西郊涌坦尾社区居民委员会段、珠江西航道坦尾社区居民委员会段、桥中坦尾涌坦尾社区居民委员会段。
1、河涌水质情况。陈耀雄管理的西郊涌、坦尾涌都属于黑臭河湖,其中坦尾涌在2019年2月时处于重度黑臭状态,较1月有恶化的趋势。
2、巡河情况。在1.21-3.3期间(共6周),共巡河113次,巡河达标周期数为6周,巡河满足要求。
3、问题上报情况。陈耀雄在1.21-3.3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而市级巡查在其所辖的各河段内共计发现了4个问题,其中包括违建、工程设施等问题,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况,《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巡查工作,将河道问题进行上报。
4、四个查清”完成情况。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河长办〔2018〕562号)文件要求,河长巡查要落实“四个查清”(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该河长在1.21-3.3的时间里没有开展过“四个查清”工作,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广州市河长办对个别河长履职较差的个别区、镇(街)、村(居)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各相关区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河长履职情况,依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